2020年度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标准
发布时间:
2020-07-03
1.支持领域和方向
1.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的项目
支持建立深圳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创新能力建设,并为建立企业技术中心(建立技术中心)的研发,测试,测试,管理和其他方面的项目提供资金。
2.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
支持已确定的深圳企业技术中心继续发展创新能力,并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,为企业技术中心的研发,测试,测试和管理项目提供资金。
二,支持方式和资助方式
支持的数量:有数量限制,并根据年度资金规模进行安排。
支持方法和标准:
后见之明。 提供的资金不得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的20%(包括研发,测试,测试,管理等),仪器设备投资的比例不得少于项目总投资的50% 资金。
形成和推广项目的最高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,其中形成项目的最高资金不超过500万元,促进项目的最高资金不超过500万元。
3.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1.在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(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,下同); 企业已经经营三年以上; 企业技术中心已经建立并运营了2年多,企业技术中心位于深圳。 在该区域内。
2,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,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; 企业具有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,健全的技术中心组织体系,创新效率和效益显着。
3,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,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,具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; 高研发投入;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研发和创新水平的核心技术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。
4.拥有完善的研究,开发和测试条件,技术中心的场地必须有专属空间,面积超过200平方米。 技术开发设备和包含在技术中心帐户中的设备的原始价值的60%以上集中在技术中心的场地内使用。
五,根据不同行业类别,企业的独立业务总收入,纳税额,技术开发设备原值等指标,不得低于有限指标的最低标准。
四,申请流程
在线申请-申请材料的提交-材料的初步审查-专家审查-特别审核-征求意见-资金数额的准备-社会宣传-资金程序的处理-资金分配
想了解更多高新企业认定的资料和流程,可以咨询:400-668-04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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