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
发布时间:
2020-06-08
您好!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包括:
一、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。
二、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。小微企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三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%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。
四、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。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,均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。
五、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。
六、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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